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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国中医药发〔200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加快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的培养,我局组织制订了《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和《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训大纲》。现将这两个文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本项目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负责管理。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可直接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赵 明 周景玉
联系电话:010—65914972 65914969
附件:1.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研修申请书
二○○八年五月六日
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事业“十一五”规划》和《中医药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中医临床人才的培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十一五”期间继续实施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在全国选拔一批具有扎实专业基础、较高临床水平和有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通过“读经典、做临床、跟名师”,着力提高其中医临床诊疗水平,使他们尽快成长为新一代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同时,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带动中医临床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学术发展和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的提高,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
一、培养目标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使一批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尽快成长为热爱中医药事业,医德高尚、中医药理论扎实、临床诊疗技术精湛,享有较高知名度的优秀中医临床人才。
二、培养对象
(一)培养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正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主任医师,且连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中医理论基础扎实,并具有良好的中国传统文化基础,知识面较宽。近5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中医临床相关的较高学术水平的本学科论文或出版过专著;或承担过地市级以上中医临床科研课题。
3、中医临床诊疗水平较高,善于运用中医辨证思维解决临床问题,疗效显著;运用中医手段治疗本学科疑难病症有独到之处,有特色。
4、医德医风、服务质量等受到患者和群众赞誉。
5、有培养前途,在学习与实践中有较高悟性和钻研精神,身体健康,学习刻苦、努力钻研,有志于献身中医药事业。
符合上述条件并获得第一、二、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出师证书的继承人以及省级以上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专病)带头人优先考虑。
(二)遴选程序与方法
1、本项目计划在各省推荐400名培养对象候选人基础上,选拔确定200名培养对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根据全国各行政区域中医执业医师基数和第一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结业人员等情况,将候选人名额分配至各省(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2、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候选人的遴选工作。国务院各部门有关直属单位的遴选工作,按属地原则实施。遴选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研修申请书》(以下简称《研修申请书》,见附件2),说明申请理由,表述个人条件、特长和志向,提出研修计划;经所在单位初审、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查。
4、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研修申请书》及研修计划进行审核,要求申请人公开答辩,考核申请人的中医理论功底和中医临床水平,并按成绩排序,择优选拔、确定候选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必要时向同行和社会公众征询意见,并于2008年6月30日前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研修申报书》文字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5、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8年8月统一组织对候选人进行中医理论考试,考试时间一天,分别在沈阳、北京、西安、成都、武汉、南京设立六个考场。
6、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8年9月底前,根据中医理论考试等相关考核,按照统一审评标准,确定并公布培养对象名单。
三、培养要求
1、中医药理论功底更加扎实,通晓主要古典医籍,领悟古籍精华,保证研修期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个工作日,提高运用中医理论进行辨证论治的水平。
2、坚持临床实践,保证研修期间到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或专科)研修学习不少于60个工作日,中医临床诊疗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中医特色和临床疗效突出。日均门诊人次和门诊、住院诊疗质量明显高于本地区水平,或在同行中领先,社会知名度进一步扩大。
3、跟师学习当代中医名家学术思想和临证经验,并总结、归纳、升华,随师临证或请导师口传面授等跟师时间不少于60个工作日,不断提高中医诊疗疑难疾病的能力。
4、中医临床科研能力明显提高。建立中医临床科研思维模式,掌握中医临床研究的基本方法,努力继承前人学术思想与临床经验,并有所创新和发展。
5、研修期满,提交90份反映研修成果的中医临床医案;提交全面总结研修计划执行情况和着重反映本人具有中医思辨内容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的结业论文。
四、研修内容、方式与途径
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应根据研修学员不同专业及其特点、条件,确定各具特色的研修内容。主要内容有:
1、研读中医经典理论。研修学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在专家指导下选定精读与泛读的古典医籍书目,制定读书计划,深入学习钻研、领悟和发掘古典文献精华,做好读书笔记,写出学习体会。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和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将为研修学员提供多种形式、类型的学习条件,以拓展他们的知识面,加深对古籍的理解,培育深厚的传统文化基础,努力提高中医理论水平。
2、强化中医临床实践。结合现有临床岗位,进行创造性临床实践,切实提高临床疗效。通过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临床重点学科(专科)进修,到省级以上重点学科(专科)和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临诊、会诊或实践,提高解决本专科危急重症及疑难病症的临床能力;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研究疾病发病特点及其流行规律,提高综合解决各种复杂疾病的能力与水平。3年完成90份体现本学科疾病中医药诊疗全过程的医案或跟师临证医案。
3、名师指导,博采众长。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成立本项目专家指导组,对研修学员进行全程指导,督促研修计划的实施,协调研修学员跟师学习。研修学员可采取多种形式接受名师指导,拜3名以上名师重点学习,研究、领悟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和临证精华,加以整理提高,以期继承与发展中医药学术。
五、研修时间
自2008年9月至2011年8月,为期三年。
六、考核
研修学员的考核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结业考核。
1、平时考核。由研修学员所在单位负责,内容包括医德医风、理论水平、诊疗水平、临床疗效、社会评价等。平时考核要把临床实践考核作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研修前水平进行比较并做出评价。
2、年度考核。由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在每个研修年度最后1个月完成。考核工作依据研修学员个人的《研修申请书》内容,并结合培训大纲,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考核研修的阶段性效果。主要考核研修进度及读书、临床实践、跟师学习等情况。年度考核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年度的学习,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年度考核结果由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年度考核通过研修项目管理平台进行。
3、结业考核。由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结业考核采用积分制,结业考核总积分300分,及格线为20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研修学员不能结业。300分中,平时考核占100分,中医经典理论考试占50分,中医临床医案考评占50分,策论考评占50分,中医临床科研设计方案考评占20分,结业论文考评占30分。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研修学员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结业论文考评及本地区结业工作总结。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负责结业考核中的中医经典理论考试、中医临床医案考评、策论考评、中医临床科研设计方案考评;组织专家对结业考核结果进行综合检查和验收;汇总结业考核结果,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研修学员的结业考核成绩,确定结业人员名单。对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者,授予“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称号;对结业考核成绩优异者授予“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优秀学员”称号。
年度考核与结业考核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规定的考核要求执行。
七、项目管理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宏观指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负责项目的管理,成立专家指导委员会,制定《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训大纲》。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建立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管理平台及研修学员综合信息数据库,对研修学员的研修过程及成效实行全面、全程、动态网络管理。
2、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确定专人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建立本地区研修学员技术档案,及时记录研修学员的研修情况及考核情况;组织研修学员进行经验交流、座谈等活动;定期审核研修学员上传的学习结果,按时完成年度考核并报送有关材料。
3、研修学员所在单位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研修学员所在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对研修学员的日常工作、学习、临床实践等情况的督促检查;保证研修学员研修期间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为研修学员提供研修学习所需的时间与环境,不再安排与本专业临床实践无关的学习和工作;配备一定的研修经费,确保顺利完成研修任务。
4、研修学员在研修期间原则上不再担任院级行政职务以及临床业务工作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原则上不得中断学习,中断3个月以上或无故脱离本专业临床实践3个月以上者,由所在单位提出,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终止其研修。
5、经费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安排专款作为开展此项工作的专项经费。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研修学员所在单位要按照一定比例给予经费补贴。
该专项经费除少部分用于管理部门选拔、检查、监督、考核等管理工作外,绝大部分用于与研修有关的活动,包括购买图书文献资料、集中学习、临床进修、拜师、巡诊、调研、发表论文及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等。在总经费中,原则上研修经费占专项经费的70%,统一培训经费占20%,管理经费不得多于10%。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经费管理,制定经费管理细则,专款专用,合理使用,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专项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
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训大纲
为贯彻落实《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使研修学员切实提高中医理论水平与临床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特制定本培训大纲。
一、理论学习
【学习目的】
通过学习中医典籍,学习临床学科古代重要医籍及现代学术专著,以拓展知识面,加深对古籍的理解,培育深厚的传统文化基础,努力提高中医理论水平。
【学习要求】
培养对象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在专家指导下选定精读与泛读的古典医籍书目(附后),制定读书计划。3年研修期间,要求精读四部典籍,泛读六部以上与本学科相关的古代医籍及其它医籍。
【学习形式】
学员自主学习为主,集中辅导为辅。在专家指导下,深入学习钻研、领悟和发掘古典医籍的精华,做好读书笔记,写出学习体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和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将为培养对象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条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每年组织两次专题讲座,邀请全国著名中医药专家授课。
【考核指标】
1、系统自学典籍,完成学习计划,并写出读书心得笔记。
2、参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组织的经典理论学习专题讲座培训班,每年两次,每次8个工作日。3年研修期间至少参加40个工作日的集中培训,并获得相应的学分。
3、每年至少撰写1篇学习古典医籍指导临床实践的学术论文。其中,3年研修期间,需有1篇在国内核心期刊公开发表。
4、参加国家级或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活动,作为主讲人(或主讲人之一)至少6学时的课程。
二、临床实践
【实践目的】
强化中医临床实践,结合现临床岗位,开展临床研究,提高临床疗效。
【实践要求】
在研修期间必须充分保证本专科临床实践的时间,积极参加医院门诊或病房工作,参加会诊及疑难病例讨论,开展临床研究,进行创造性临床实践;提高解决本学科危急重症及疑难病症的临床能力与服务总量,扩大服务半径,提高社会知名度;提高中医临床科研能力,逐步形成中医临床科研思维方式,掌握中医临床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实践形式】
1、临床实践的岗位以本单位为主,临床工作应包括门诊、病房及会诊,可根据研修内容确定时间安排。还应在省级重点学科或重点专科(专病)、局级以上重点学科或重点专科(专病)进行实践培训。
2、研修人员按照本人确定的研修内容及方向,结合学经典、做临床的体会,针对临床的某一问题,选择临床研究课题,完成一项科学、严谨、具有中医特色的中医临床科研设计方案。
【考核指标】
1、研修期间内,学员临床实践时间不得少于480个工作日。其中,在省级重点学科或重点专科的临床实践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00个工作日;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级以上重点学科或重点专科脱产实践时间累计不得少于60个工作日。
2、在临床实践中,要结合理论学习和临床研究,写出心得笔记。每年完成30份体现本学科疾病中医药诊疗全过程的医案或跟师临证医案,3年完成90份医案。医案要体现辨证论治、理法方药,并有病证分析。
3、公开发表反映本人中医临床诊疗水平的论文或专著1篇(部)以上。
4、研修第二年度提交1篇中医临床科研设计方案。
5、研修学员所在单位对研修学员的门诊量、区域外患者就诊率以及医德医风、社会评价等进行考核。
三、跟师学习
【跟师目的】
名师指导,博采众长。研究、领悟、学习当代中医名家学术思想和临证经验,以继承和发展中医药学术。
【跟师要求】
拜3位以上中医药名师重点学习,学习领悟导师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精华,加以整理提高。
【跟师形式】
可以跟随当地名医学习,也可以跨地区跟师学习。可随师门诊、查房、会诊、拜师请教等,并整理代表老师主要学术思想或临床经验的典型医案。
【考核指标】
1、整理跟师临诊病案,具体考核结合临床实践医案考核指标。
2、完成跟师学习心得,至少整理3名指导老师的临床经验、学术思想综合报告。
四、精读与泛读的古典医籍书目
⒈精读典籍
《黄帝内经》(《素问》、《灵枢》)、《伤寒论》(张仲景)、《金匮要略》(张仲景)、《温病条辨》(吴瑭)、《温热经纬》(王士雄)。
⒉专科医籍
内科:《脾胃论》(李杲)、《景岳全书》(杂症篇)(张介宾)、《丹溪心法》(朱震亨)、《医学心悟》(程钟龄)、《医宗金鉴》(内科部分)(吴谦等)、《医学衷中参西录》(张锡纯)、《临床中医内科学》(王永炎)、《现代名中医医案精华》(董建华)。
外科:《外科正宗》(陈实功)、《外科证治全生集》(王洪绪)、《疡科心得集》(高锦庭)、《医宗金鉴•外科心法要诀》(吴谦等)、《中医外科学》(朱仁康)。
妇科:《傅青主女科》(傅山)、《女科证治准绳》(王肯堂)、《景岳全书•妇人规》(张介宾)、《妇人大全良方》(陈自明)、《济阴纲目》(武之望)。
儿科:《小儿药证直诀》(钱乙)、《小儿病源方论》(陈文中)、《儿科痘疹方论》(陈文中)、《活幼心书》(曾士荣)、《幼科发挥》(万全)《幼幼集成》(陈飞霞)、《中医药学高级丛书•中医儿科学》(汪受传)。
针灸科:《针灸甲乙经》(皇甫谧)、《针灸聚英》(高武)、《针灸大成》(杨继洲)。
骨伤科:《中医骨伤科古医籍选》(孙树椿、阙再忠)。
眼科:《秘传眼科龙木论》、《银海精微》、《审视瑶函》(傅仁宇)、《目经大成》(黄庭镜)、《眼科金镜》(刘耀先)、《证治准绳》(眼科部分)(王肯堂)、《中医眼科全书》(唐由之)。
耳鼻喉科:《外科正宗》(耳鼻喉部分)(陈实功)、《医宗金鉴》(耳鼻喉部分)(吴谦等)、《景岳全书》(耳鼻喉部分)(张介宾)、《中医耳鼻咽喉口腔科学》(王永钦)。
⒊推荐书目
《素问集注》(张隐罨)、《素问注释汇粹》(程士德)、《灵枢经注证发微》(马莳)、《灵枢经白话解》(陈璧琉、郑卓人)、《伤寒来苏集》(柯琴)、《伤寒论条析》(李荫岚)、《金匮要略心典》(尤在泾)、《金匮要略释义》(黄树曾)、《难经》、《古今医案按》(俞震)、《本草备要》(汪昂)、《医宗金鉴•删补名医方论》(吴谦等)、《景岳全书》(张介宾)、《素问玄机原病式》(刘完素)、《脾胃论》(李杲)、《儒门事亲》(张从正)、《丹溪心法》(朱震亨)、《医贯》(赵养葵)、《理虚元鉴》(汪绮石)、《西溪书屋夜话录》(王旭高)、《石室秘录》(陈士铎)、《杂病源流犀烛》(沈金鳌)、《类证治裁》(林佩琴)、•《医林改错》(王清任)、《血证论》(唐宗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