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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专家组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的通知
添加人:pys 添加时间:2024年04月22日 阅读: 488 次 来源:基层卫生人才工作委员会
国卫办基层函〔2019〕9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是新时代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有力抓手,是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对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试点工作的技术指导,推进该项工作有序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和《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试点省和试点县名单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9〕708号)等文件要求,我委决定成立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专家组,任期为2020—2021年。现将专家组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发挥专家的智力支撑作用,共同推动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健康发展。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9年12月2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